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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营合作4合作标准

直营股份合作店类(主要以直辖市、省会及特大城市为主)

加盟指标

600-1000 平方米

1000-1500 平方米

1500 平方米以上

装修标准

不低于500元/平方米

不低于500元/平方米

不低于500元/平方米

品牌使用费

1

2

3

保证金

1

2

3

营销厨政基金

按营业收入1%,每月向公司总部支付。

合作期限

组织形式

单店为有限责任公司,合作方方持有70%的股权,高老九公司以管理专有技术为无形资产持有20%的股权,同时加盟方无偿赠与我方10%股权,我方获得股权后用于激励该店经营管理班子。(特别说明:在重庆市主城区开设合作店,我司将以现金入股)

开业条件

单店设立符合约定,取得相应证照;装修、设备设施符合高老九连锁店标准;已足额支付约定费用;已签订商标许可合同,配售协议;

经营管理要求

高老九统一模式经营,并委托高老九公司进行管理; 履行商标许可合同,配售协议; 实行店长负责制,店长从双方提名人选中选择,并经高老九公司考核评估认可;

利润分配

税后利润按股份比例按月分配。

技术加盟类(不使用高老九品牌、商标等)

500 平方米以下店,技术加盟费 2.8 万元;
500 平方米以上店,技术加盟费 3.8 万元;
技术加盟店如对方需要公司提供营建、筹备、管理人员,公司可予以配合;

区域代理:具体要求请致电重庆高老九餐饮文化有限公司特许连锁事业部;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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