双方共同成立独立有限责任公司,合作方全额投资,持股70%,高老九公司以品牌、技术、管理手段等无形资产持股30%,单店建成后高老九公司将拿出10%的股份给分该店核心管理层,作为激励员工所用。投资收益双方按持股比例分配。
特别说明:若在重庆(成都)主城区合作开店,我方将以现金参股。